平長律師事務所組織全所律師學習《民法總則》

2017年10月16日下午,湖北平長律師事務所組織全所律師和分所律師,在武當山旅游經濟特區分所對2017年頒布的《民法總則》進行了學習和研討。本次學習主要針對《民法總則》對現行法律的55處實質性修改與參與人員進行了交流、討論,對《民法總則》與其他民事法律的關系、訴訟時效、撤銷權的修改、法定代表人等問題進行講解。參與學習的有盧孔亮、邱林杰、魯文昊、楊云飛、楊建偉、朱延楨、石興權、李 熊、喬 洪、尹志永、李 根、
馬芳芳及武當山旅游經濟特區分所的人員有孫亮庚、周光濤、劉金科、舒東坡、湯秀玉等人。各們律師認真學習討論,并就相關問題展開熱烈討論,提出自己的見解與大家分享,學習氛圍十分濃厚。在活動過程中,大家通過不斷的思想碰撞而有所收獲,本次學習也取得了圓滿的結果。